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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教学活动奖励条例

    发布时间:2019-10-12 18:14  点击:[]

     

   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教学活动的积极性,进一步提高新京葡科研实力,特制定如下条例:

    1、教师参与学院组织的考试,每监考一次给与70元补助。

    2、教师在学院组织的考试中,每命制一套试题(试题、参考答案)给与200元补助。

    3、教师在学校组织的四六级考试中,每监考一次给与50元补助。

    4、鼓励全体教师积极参加各类监考,为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的教学工作增光添彩。

    5、监考次数以及试题命制份数以教学办公室提供数据为准。

    6、每年年终在全院教职工大会上予以表彰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上一条: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教学技能竞赛奖励条例 下一条: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教师完成工作量奖惩条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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